本報訊 記者王春 通訊員胡蘆丹 王先富 22年前,浙江省玉環(huán)市坎門街道一起殺人案震驚全城。6月11日,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侯傳良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侯傳良賠償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胡某等3人經(jīng)濟損失共計人民幣10萬元。
經(jīng)審理查明,1997年5月20日23時許,被告人侯傳良因經(jīng)濟拮據(jù),潛入玉環(huán)市坎門街道一房屋內(nèi)實施盜竊。在三樓臥室竊得被害人駱某手提包內(nèi)的現(xiàn)金2200元人民幣,后欲竊取駱某佩戴在手上的金手鐲時被駱某發(fā)現(xiàn),侯傳良遂對駱某采取捂口鼻、持電熨斗敲打其頭部等行為致其昏迷,當場劫取駱某身上佩戴的金手鐲1對、金項鏈1條。
因害怕駱某蘇醒后報案,侯傳良又持電熨斗敲打駱某頭部,扼其頸部、捆綁其四肢,后逃離現(xiàn)場。經(jīng)法醫(yī)檢驗,駱某系被他人扼勒窒息死亡。事后,侯傳良將劫取的金器予以銷贓,得贓款9500元。
由于案件難以偵破,導致被害人家屬相互猜疑,曾懷疑是被害人的老公或其兄弟雇兇殺害,家庭矛盾不斷激化,在當?shù)卦斐珊艽蟮呢撁嬗绊憽?/p>
2018年5月,玉環(huán)市和臺州市兩級公安機關再次對命案積案進行梳理,并用新技術鎖定了這起命案的真兇。由于此時距案發(fā)已過去21年,超過了20年的追訴時效,在報請最高檢核準后,案件追訴工作得以啟動。
5月28日上午,這起搶劫、故意殺人案在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并全程予以網(wǎng)絡直播。此案由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王中毅擔任審判長,臺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孔璋出庭支持公訴。
侯傳良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侯傳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當場使用暴力強行劫取他人財物,情節(jié)嚴重;為防罪行暴露又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其一人犯有二罪,依法予以并罰。其犯罪手段殘忍,后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予以嚴懲。
其辯護人有關侯傳良犯罪動機、目的并非十分惡劣的意見不能成立,其余所辯意見符合客觀事實,但因侯傳良罪行極其嚴重,故請求對侯傳良從輕處罰的意見不予采納。
因被告人侯傳良的犯罪行為造成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經(jīng)濟損失,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并視被告人的實際履行能力予以確定。據(jù)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一審宣判后,被害人的姐姐等家屬連聲向法官表示感謝。
(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