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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金融論壇報》2月18日報道。在周一的預算法案討論中,議會允許政府在下一財年(2019年3月-2020年3月)向海外資金借款300億美元。同時,上一財政年度的余額可以增加到本年度的批準數(shù)字中。根據(jù)預算法案相關規(guī)定,私營部門項目、合作項目、知識型公司和非政府機構在向代理銀行提供抵押品后可以尋求外國資金。議會允許政府從伊朗國家發(fā)展基金(主權財富基金)撤回相當于外資項目成本15%的資金,通常外資項目要求項目負責方(一般是政府)預先支付項目總成本的15%。